两新组织的基本定义
“两新组织”这一概念,特指在我国经济社会转型过程中涌现出的两类重要的社会组织形态:新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这一称谓并非严格的学术分类,而是具有鲜明时代特征和实践指向的概括性术语。新经济组织主要涵盖私营企业、外商投资企业、港澳台商投资企业、非公有资本控股的股份有限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以及个体工商户等非公有制经济实体。它们是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中最具活力、发展最为迅速的部分,是推动经济增长、促进创新、增加就业的重要力量。新社会组织则主要指在政府与企业之外,为满足社会需求而依法成立的非营利性组织,包括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过去常称为民办非企业单位)等,它们在提供公共服务、参与社会治理、促进社会和谐等方面扮演着日益重要的角色。
两新组织的历史背景
这一概念的形成与我国改革开放的进程紧密相连。随着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转轨,所有制结构发生深刻变化,非公有制经济从“有益补充”逐步成长为“重要组成部分”,各类新经济组织大量产生并蓬勃发展。同时,社会结构也日趋多元复杂,“单位制”逐渐弱化,政府不再包揽所有社会事务,这为各类新社会组织的发展提供了广阔空间。将这两类组织并称为“两新组织”,反映了党和政府对新形势下经济社会结构深刻变革的敏锐洞察,旨在加强对这些新兴领域的管理、服务和引导,确保其健康发展并更好地服务于国家现代化建设大局。
两新组织的核心特征
两新组织虽然分属经济和社会的不同领域,但共享一些核心特征。首先是其“新”,它们是在改革开放后大量出现的新型组织形态,其运作机制、管理模式和价值取向与传统体制内的单位有明显区别。其次是其“活”,它们通常具有机制灵活、反应敏捷、贴近市场或社会需求的特点,创新能力较强。再次是其“广”,两新组织覆盖领域广泛,从业人员众多,与社会各层面联系紧密,影响力日益扩大。最后是其“重要性”,它们不仅是经济建设的生力军,也是社会治理的重要参与者和公共服务的有效补充,构成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理解两新组织,是理解当代中国社会变迁的一个关键切入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