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基本信息
中国共产党第十八次全国代表大会于二零一二年十一月八日上午九时在北京人民大会堂隆重开幕,会议持续至十一月十四日上午闭幕,会期共计七天。此次大会是在我国进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定性阶段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大会,其正式会议编号为“第十八次全国代表大会”,简称为“十八大”。大会的筹备工作严格遵循党章规定,由党的第十七届中央委员会负责召集。会议的召开地点选择在北京,这一安排既延续了党的全国代表大会的传统,也彰显了首都作为全国政治中心的特殊地位。
会议核心议程
此次大会的核心议程是听取和审议党的第十七届中央委员会的报告,审议并通过《中国共产党章程(修正案)》,并选举产生新一届中央委员会和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会议报告系统总结了过去五年的工作和党的十六大以来的实践,全面阐述了科学发展观的历史地位和指导意义,明确提出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的目标。大会通过的党章修正案,将科学发展观同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一道确立为党的行动指南,这是党的指导思想的又一次与时俱进。
历史方位与意义
十八大召开的时间节点具有承前启后的深远历史意义。会议召开之际,我国正处在改革发展关键时期,面临的机遇前所未有,面临的挑战也前所未有。大会科学分析了国内外形势的发展变化,对新的时代条件下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作出了全面部署。大会选举产生的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接过了历史的接力棒,肩负起团结带领全党全国各族人民,继续解放思想,坚持改革开放,不断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坚定不移走共同富裕道路的历史重任。这次大会的胜利召开,为党和国家事业进一步发展指明了前进方向,为夺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胜利奠定了坚实基础。